8月24日,姑苏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﹝2022﹞85第71号处分决定书。信誉我国(江苏姑苏)官网载明:联冠(太仓)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未依规则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、未依规则储存危险废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》榜首百一十二条榜首款第(六)项及第二款,责令立马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。
联冠(太仓)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2日,法定代表人潘剑彬,居处:太仓市双凤镇温州工业园。(记者杨登基)